Skip to main content

過期管制藥 毋湯當一般藥品丟棄!

發布日期:109-04-06

    家中有過期、剩餘的管制藥品怎麼辦?彰化縣衛生局提醒,千萬不要當一般藥品丟棄喔!只要交回原開立處方的醫療院所,或藥局等機構回收處理就對了。

    醫療常使用的佐沛眠(Zolpidem)、舒樂安定(Estazolam)、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溴西泮(Bromazepam)等鎮靜安眠類藥品及嗎啡(Morphine)、吩坦尼(Fentanyl)等成癮性麻醉藥品皆屬管制藥品,依法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之需用,倘流為非法使用,即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稱的毒品。

    當民眾退回管制藥品時,醫療機構或藥局會詳實將其日期、品名及數量登錄於「管制藥品回收登記簿」(以下簡稱登記簿),且由退回者及點收者簽名;並將回收的管制藥品集中保管,加註特別標示,與調劑用的管制藥品分開存放,醫療機構或藥局應報請轄區衛生局(所)會同銷燬後,並記錄於登記簿;醫療機構如被查獲有來源不明的管制藥品,則依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分。

    彰化縣衛生局呼籲,民眾就醫後所攜回的藥品,必須依照醫師指示使用,避免重複看診與重複領藥,並切勿購買、使用來路不明的藥品,對於管制藥品品項相關資訊,歡迎至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業務專區/管制藥品/管制藥品的管理/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查詢)查閱。

過期管制藥 毋湯當一般藥品丟棄!

 

聯絡資訊
服務科室

藥政暨物質濫用防制科

服務人員

張巧昀

服務電話

04-7115141 轉 5405

服務傳真

04-7116508

健康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