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照顧弱勢族群,提供友善的醫療服務,鼓勵縣內各醫療院所對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身分者,就醫免收門診掛號費。
一、服務說明:
- 設籍彰化縣民眾於門診就醫收費時主動出示有效期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與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清晰可辨別之影本(雙證件缺一不可),即可免收當次門診掛號費用。
- 當日就診未主動出示證明文件恕不予免收也不予事後退費。
- 部分負擔及其他醫療費用依照全民健保之規定。
- 本項服務醫療院所為自願性加入,掛號費用由院所自行吸收。
二、參與醫療院所名單
三、幸福就醫宣導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