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我們的團隊
貳、我們的價值觀、理念與工作態度
- 找出對的策略、勇於組織變革
- 堅持做該做的事
- 異常管理,以掃除不法為出發點
- 打破民眾對公務員「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刻版印象
- 每個檢舉案,都是ㄧ個機會
- 完成使命,維護公益
叁、我們的團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的策略調整與創新
一、食品產業結構影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以下簡稱:食安管理)的策略
本局在歷經重大食安事件,包括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和2011年塑化劑污染食品事件之後發現,近年來食品產業及產銷體系日漸複雜化。食品流通從跨國到地方,其複雜的產銷網絡已導致稽查難度高、關鍵流向難掌握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上的障礙。又食品從源頭到消費端,經過多層加工生產,很容易因某一有限數量的食材、原料或半成品,輾轉延伸擴大,形成百千倍衝擊的食安事件。而在稽查實務上,受限於行政上的稽查權限和法定上的強制力,衛生主管機關在必要時,也必須尋求地檢署的協助,會同檢方查緝,方得以在第一時間查扣進出貨資料,迅速掌握流向。
二、食安管理的組織與策略調整
食安主管機關對於違法食品及其源頭與流向,應具備敏銳之觀察力及判斷力。對於重大食安事件的處理,更要發揮專業,發掘違規食品的關鍵證據,及時釐清進出貨資料,迅速掌握源頭和流向。平時要與地檢署建立暢通的聯繫管道,協同合作,重大食安事件時,要具備快速蒐集文獻、研析適法性之能力,才能迅速遏止不法,掃除違規食品。
為強化食安管理,本局持續精進各項食安管理策略,包括:
- 1. 食安組織人力運作模式的調整,從二層式科層組織改造成高效能團隊
- 為打破鄉鎮劃分限制,提高稽查機動性,於94年成立五分區聯合稽查隊。99年成立衛生稽查科,稽查員歸局統一調度,以強化人力調度的彈性與機動性,並經由專責化以提升稽查品質與效能。在組織的專業分工,採行查辦分離模式。另外,亦逐步建立稽查派案管理資訊系統,配置稽查車隊,以高機動性,調度迅速,重大案件1小時內到達現場為效能目標。為提升稽查專業品質,亦統整表單,使稽查內容、品質、表單達最佳化。彰化縣食安管理經費與設備亦獲得縣長支持,逐年充實,年度預算從100年 770萬提升至103年2,500萬,增加3倍。
- 2. 食安稽查策略的調整
- 包括強化源頭管理,培養稽查員從下游查上游與交叉追查的能力。另外,亦從通路商(盤商)著手,同步進行源頭及重要通路管理。以學校營養午餐之食材供應商稽查抽驗為例,除訂定八大類食材抽驗涵蓋率百分百之目標外,為掌握掌控食材供應商供餐供貨流向、食材進貨時間,均採行「源頭管理,拂曉出擊」之模式,以不定時、無預警,凌晨五時兵分五路,同步稽查抽驗。
- 3. 過重點專案,主動出擊,打擊不法
- 4. 與彰化地檢署建立合作平台,協同合作
- 5. 重大食安事件發生時的組織轉換
- 平時於緊急事件時,建立跨科室協同合作的機制,培養溝通合作的默契。於發生重大食安事件時,則迅速採行危機處理時的組織轉換模式,打破科室編制,跨科室合作分工,活化團隊機動性,以擴大並維持稽查的量能。
肆、參選獲頒傑出貢獻獎之心路歷程:大統油品案回顧
102年10月彰化縣衛生局與彰化地檢署破獲國內首宗重大油品攙偽事件,許多食品大廠受波及,同時亦查獲其他知名廠商之混油違規行為。大統混油案從發動稽查抽驗、追查、破獲、至違規油品的下架回收、銷毀,全案經歷2年,包括9個多月的追蹤調查,搜集證據及請示中央現行法規卻無從適用之窘境,2個多月與彰化地檢署的研商與佈線,破獲後亦歷經長達10個月的違規油品銷毀程序。這ㄧ仗打的雖然艱辛,卻也踏實,我們從中獲得許多寶貴的實戰經驗,亦從彰化地檢署辦案中學習到很多偵辦的技巧,奠定了下一戰,也就是103年10月,再次和彰化地檢署合作,破獲頂新公司以食用油名義進口飼料油案的基礎。大統混油案的重要事件里程碑如下表:
時間 | 重要事件里程碑 |
---|---|
101.10 | 接獲檢舉。TFDA脂肪酸比例檢驗,現場稽查。 |
101.12 | 檢驗結果與CNS不符;無現行法規據以判定。大統產品下架改正。 |
102.01 | 函文中央請示適法性。中央回覆需依產品製程判定。 |
102.06 | 第2次抽驗,第2次函文中央請示適法性,並建議修法。 |
102.07 | 稽查出現重大突破。查獲進出貨異常數據。與地檢署研商刑法偵辦。 |
102.09 | 正式行文地檢署偵辦。 |
102.09 | 第3次抽驗,第3次函文中央。 |
102.10.16 | 偵破大統案。查獲棉籽油、銅葉綠素配方表。 |
102.11.02 | 發布福懋、頂新涉案。 |
102.11.14 | 搜索維多利亞進口油品。 |
102.10.25 | 大統案起訴。 |
102.11.19 | 大統擬定銷毀計畫書。 |
103.01.03 | 大統油品銷毀開始。 |
103.07.24 | 大統二審定讞。 |
103.09.02 | 完成銷毀。共計183項違規油品,2,652公噸。 |
大統混油案在重大食安事件的稽查和查緝上也創下了以下特色:
一、鍥而不捨追查,突破法規限制破案
- 困難點
- 油品脂肪酸檢驗異常,無法以現行法規判定違法。
- 食材原料進出貨流向資料,法令無強制留存規定,亦無原油進口資料可供比對。
- 攙偽行為發生於工廠生產流程之前,無法依產品製程判定,查證遇瓶頸。
- 解決方法
- 深入研究油脂特性,據以研判疑點。
- 鍥而不捨,精進稽查策略,於細微處找證據。釘緊102年3-5月橄欖油進口、庫存以及銷售量,從進口報單、庫存以及銷售單據中,比對出近2萬噸橄欖油進出貨差距,成為檢調介入偵辦的重要關鍵。
- 善用修法後檢方辦案權責,102年6月19日修法後攙偽假冒可以刑事法偵辦,迅速聯繫,蒐證破案。
二、食安史上最高罰則,首案不法利得
102年10月16日會同彰化地檢署林漢強,葉建成,鄭智文,戴連宏,陳隆翔,李秀玲6位檢察官前往大統搜索破案行動;第三天(10月18日)即開出大統停工令,以徹底清查廠內違規油品;第5天(10月21日)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一罪一罰,開出食安法立法以來最高罰鍰2,860萬元,包括:標示不明(第28條,34件) 860萬,
違反添加銅葉綠素(第18條34件) 340萬,攙偽(第15條,8件) 1,600萬,規避調查(第35條,4件) 60萬。10月31日又依食藥署函示開出不法利得18.5億罰鍰,雖因大統案件二審定讞,依一事不兩罰原則,撤銷18.5億元罰鍰,仍對食品業產生重大警惕作用,後續亦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其他違規事項另開出1,584萬裁處。
三、循線破獲富味鄉廉價棉籽油混油案
由大統公司以棉籽油混油攙偽假冒之案例,食藥署擴大稽查進口棉籽油之流向,提供進口清單,比對進出單據,盤點工廠庫存,發現異常富味鄉公司以廉價棉籽油混油。迅速通知彰檢共同追查,查獲「大勝芝麻香油」等24項產品棉籽油成分未如實標示,油品添加花生香精無標示1件,黑芝麻油混黃麻油攙偽假冒3件,現場封存7項產品 10,550瓶,下架回收1,143公噸。
四、揭露進口葡萄籽油品含銅葉綠素真相
由大統混油案擴大抽驗,經發現泰山進口葡萄籽油品驗出銅葉綠素。惟經反覆查廠,確認生產流程,透過流程分段抽驗比對泰山公司原裝進口、分裝油品及紀錄,證明上述油品在原產地國已添加銅葉綠素,全案報彰檢偵辦,下架封存產品215公噸,並緊急通報食藥署加強進口油品邊境管理。
五、市售可能添加銅葉綠素油品全面抽驗
破獲大統公司以銅葉綠素為工具進行油品調色仿冒橄欖油等油品,立即率先全國,依據產品源頭,針對市售可能添加銅葉綠素之油品進行全面抽驗,並全面清查轄內油品製造業,共計抽驗200件產品,45件違規,驗出福懋等公司違規油品。
六、史上最大規模7個月銷毀油品2,652公噸
為徹底銷毀違規油品,對於回收數量龐大之油品採分區清點、分區銷毀方式進行,所有銷毀過程全程錄影,並透過衛生局跨科室合作,整合人力,每日派員監督油品銷毀。前後歷時7個月,於103年9月2日 完成銷毀,共計183項違規油品,2,652公噸。
七、善用媒體功能,展現正面報導
透過新聞處協助,適時發布訊息,主動對外公布稽查資訊,提供民眾知的權利。102年10月16日至103年1月3日,主動召開記者會共計21場次。
伍、未來工作的目標及期許
大統油品食安事件喚起了民眾對此一公共議題的重視,也帶給食品業者重大警惕,同時也督促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積極進行食安管理體系的變革,這都是大統混油案所帶來的正面意義。危機即是轉機,本局肩負維護食安使命,在大統案之後,也持續積極進行各項的精進作為,包括:
一、持續與地檢署建立協作平台,合作無間,打擊不法食品
本局於103年10月9日接獲衛生福利部通知並提供頂新製油公司以食用油名義進口越南飼料油相關資料,第一時間便透過合作平台,聯絡彰化地檢署。一周內經四次密集行動,前往彰化頂新製油公司、屏東頂新廠及台北總部共同查緝,終於掌握該公司不法證據,於10月30日起訴該公司負責人。
二、面對重大食安事件,打破科室編制,組織轉換迅速到位
當重大食安事件發生時,民眾切身感強烈,突發狀況多,主管機關必須同時處理多面向問題,考慮執法程序,並在短期投入大量人力以積極回應。因此,常態性食安管理稽查組織要能迅速轉換成食安事件緊急應變體系,以執行稽查取締、回收下架、流向追查、清點銷毀、行政裁處、跨縣協調、新聞發布及民眾諮詢陳情檢舉等事項。本局於大統案後,仍持續建立組織轉換所需的組織文化、慣例、情感和各項資源的強力支撐。於103年9月爆發黑心油品事件之際,再度發揮作用。
三、建立油品通路商監測預警機制
本局於因應大統混油事件過程中,已逐步建立全縣各油品通路商之管理窗口及油品通路商監測預警機制,包括油品經銷商20家、區域型及小型超商38家及大型通路連鎖超商9家,總計67家。103年9月起,我國陸續爆發強冠、正義等公司之黑心油品事件。此預警機制適時發揮效能,在接獲疑似違規油品通報時,均能迅速回報下架,即時掌握流向。
四、制定縣食安自治條例,提食安管理成效
大統案後,本縣即刻進行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之制定工作。此自治條例開創了前瞻性進步性的食安管理,強調原材料來源及流向管理及資料保存,並新增對新興產業的管理 (大型販賣業、大型餐飲業、流通業)。條例中亦強調大型通路業應負起產品連帶責任,以及流通業及販賣業下架食品流向管理機制。本自治條例於民國103年6月23日府法制字第1030200009號令公布實施。
五、強化校園食安,推動學校營養午餐金健康計畫
- 校園食品安全是所有食安管理當中的優先事項。本局於大統案後,推動學校營養午餐金健康計畫,以六大行動方案,積極強化校園食安管理。包括:
- 建立學校午餐食材追蹤追溯制度,食材來源流向一把抓
- 落實食品技師及衛管人員雙層管控 ,午餐更健康安全
- 建立校園食安通報網絡,阻絕不法食品進入校園
- 成立學校午餐稽查小組,層層把關滴水不漏
- 菜單透明化,家長更放心
- 輔導本縣餐盒公會訂定自律公約,提高自我規範
陸、期許:亟待食品業者產業升級,重新擦亮 MIT 的招牌
大統混油案發生後未滿1年,又陸續爆發回收油及飼料油流入食用豬油之重大食安事件,影響牽連之廣,長達2個月,除大型油脂廠幾無一倖免之外,其下游之食品製造業和餐飲業亦遭受莫大衝擊。重大食安事件之陸續爆發,顯示在食安管理的法令、制度以及食品業的經營哲學都面臨一轉捩點。除了應重新審視檢討各級政府的管理量能、危機管理與民眾溝通等議題之外,也應積極面對食品安全跨業、跨域、跨縣市、跨國治理的挑戰。期許食安管理體系再造,政府、企業和民眾能共同努力,創造三贏的局面,讓台灣的食品業能在全球化競爭中打造核心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