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國內疫情平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8)日宣布,再放寬醫院探病的限制,新增兒童病房病人、身心障礙、病況危急及住院天數達7天以上者之醫療照護需要,惟探視規則維持每日1時段、每次2人探視的原則。
在新冠肺炎疫情嚴峻之際,疫情指揮中心公告,醫院必須實施門禁管制,禁止非必要的探視,除了(一)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醫療作業之需要。(二)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三)其他應醫療機構要求或同意者。餘停止探視(病),在疫情逐漸平緩時,5月8日酌予開放加護病房及安寧病房;5月13日考量國內疫情發展現況及病患照護需要,再開放呼吸照護病房;5月25日再開放精神急/慢性一般病房;5月28日考量兒童病房病人、身心障礙、病況危急及住院天數達7天以上者之醫療照護需要,得比照加護病房及安寧病房訪客探視(病)規定辦理。訪客配合院方量體溫、手部清潔消毒、詢問旅遊接觸史(TOCC)等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以防防疫缺口,杜絕院內感染。
衛生局呼籲,防疫期間,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落實個人防護措施(勤洗手、無法維持社交距離時佩戴口罩),共同努力,保障院內感染管制及維護病患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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