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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調理業者紓困方案

發布日期:109-06-05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影響,衛生福利部於109年5月14日以衛部中字第1091860755號公告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受理第一階段民俗調理業紓困補貼作業。其紓困對象包含:
   一、依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規定,經營傳統整復推拿、按摩、腳底按摩及經絡調理業,且符合下列條件之業者:
      (一)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或依商業登記法第五條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
      (二)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起,任連續二個月平均營業額,較一百零八年下半年或一百零八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百分之十五。
  二、業者有前款以外特殊狀況,經本部或其委任、委託之機關(構)、團體專案認定者。
紓困補貼金額為每業者補貼金額為每月新臺幣一萬元,最高補貼三個月合計新臺幣三萬元;並採一次申請、一次撥付、一次性補貼之原則,申請方式為業者須檢附規定之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向衛生福利部委託之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詳細之申請作業流程及申請表單可至衛生福利部首頁>紓困補償措施>民俗調理業>民俗調理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紓困措施進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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