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110年1月1日起,含豬原料成分之食品均應標示豬原料原產地規定,本局特於109年11月23日在3樓會議室辦理「月子餐製造業者肉品安全管理衛生講習」,課程內容包括新法修正重點、肉品食材安全及製程衛生管理,並強調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說明,輔導業者落實正確豬原料原產地標示,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與選擇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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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110年1月1日起,含豬原料成分之食品均應標示豬原料原產地規定,本局特於109年11月23日在3樓會議室辦理「月子餐製造業者肉品安全管理衛生講習」,課程內容包括新法修正重點、肉品食材安全及製程衛生管理,並強調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說明,輔導業者落實正確豬原料原產地標示,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與選擇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