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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攜手業者共同捍衛母嬰飲食安全,推動月子餐全面無萊豬!

發布日期:109-12-21

        因應110年1月1日起中央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今(21日)在彰化縣政府舉行「肉品安全我守護,母嬰健康有保固」-無萊豬月子餐宣示記者會,由彰化縣長王惠美親自見證月子餐製造業者、產後護理之家與月子中心,全面供應無萊豬月子餐,並頒發無萊豬自主管理標章予19家業者(如附件),王縣長表示,在國人對含萊克多巴胺豬肉影響人體健康安全尚存疑慮之際,彰化縣政府重申,把關食安的決心,不會退讓也不可能會退讓,在考量民情及傳統飲食習慣下,縣府號召轄內所有月子餐製造業者(8家)、產後護理之家及月子中心(合計7家)、供應本縣月子餐之外縣市製造業者(4家),多方聯手共同捍衛坐月子期間產婦及嬰兒之飲食健康,避免高暴露與高敏感族群暴露於潛在的食安風險中。
  同樣身為母親的王縣長,深知坐月子期間的食補對於產婦的重要性,特別指示衛生局,優先針對坐月子婦女等食用豬內臟機會較高的暴露族群,發動業者無萊豬自主管理機制,由月子餐業者自發性選用不含萊克多巴胺之國產豬作為食材,並由產後護理機構及月子中心自主把關,選擇具無萊豬自主管理標章之月子餐製造商合作,從製造商、供應商等各環節著手,構築完善防護牆,澈底阻絕含萊克多巴胺之豬肉、豬內臟進入轄內月子餐,而月子餐製造業者、產後護理之家及月子中心也主動展現保護母嬰的決心,在王縣長見證下簽署,宣示將與縣府齊心,共同為母嬰飲食健康把關,以自主使用國產豬,明確於契約、菜單或網頁等管道揭露『豬肉原料原產地』等具體行動,實際守護媽咪與寶貝的安全,讓媽咪們安心做月子。
  彰化縣衛生局表示,今天頒發之無萊豬自主管理標章可供業者張貼於營業場所處,讓消費者辨識,並提醒食品業者自110年1月1日起,市售販賣含豬肉及可食部位原料的食品,均需如實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以屠宰地認定),現在仍是輔導階段,未標示之業者要儘速與上游供應商確認豬原料原產地來源,正確標示並保存肉品來源憑證,以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與選擇的自由。衛生局自110年1月1日起,將全面展開稽查,如查獲未標示或標示不實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25)或28條規定,分別處以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或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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