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委員會於109年8月1日正式成立運作,揭示我國人權促進邁向新的里程。建立符合聯合國巴黎原則的國家級獨立人權機關。
為協助國際專家更有效瞭解臺灣人權現況,國家人權委員會第一屆人權委員決議依照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第8款所定職權,針對政府2020年提出的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所涉議題,出具相對應的獨立評估意見並編印「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
前揭「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已公布於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https://humanrights.cy.gov.tw)人權報告/專案報告項下,供各界閱覽下載。
資料內容請參閱︰
https://humanrights.cy.gov.tw/News.aspx?n=663&sms=9127
圖片、資料來源︰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