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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食貝類水產品應小心,遠離食品中毒

發布日期:110-01-14

       臺灣四面臨海,海潮造就豐富漁產資源,貝類海鮮也是宴席、小吃不可缺少的食材,然而「生魚片」、「生蠔」等生食魚介類,並未經加熱烹調的程序,且多以徒手製作,若是從業人員製備時未遵守衛生安全原則,可能使食材受致病菌污染,造成食用者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食品中毒症狀。
       彰化縣衛生局呼籲餐飲業者,確保海鮮水產品之來源,選用新鮮食材,切勿將須經烹煮的生蠔作為生食供應予消費者食用;製作場所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生熟食、刀具、砧板要分開使用,以免交叉污染,操作人員於調理食品前後要徹底洗淨雙手,若感染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於罹病或感染期間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凡與食品直接接觸之用水及冰塊需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並妥善控制販售量,切勿大量製作囤積販售,當餐自助餐台供膳剩餘之生魚片,隔餐勿作為即時生魚片。
    彰化縣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購買生食即食食品,應選擇商譽良好、販售場所整潔衛生的店家,留意放置魚肉的冷藏室溫度高低,應選擇置於冷藏7℃以下及冷凍-18℃以下的產品,購買後應趕快食用完畢,別光顧著拍照打卡忘了立即享用,造成常溫下細菌過度滋生,影響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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