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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下一代,攜手拒售菸品予兒少

發布日期:110-03-05

依據國民健康署調查,我國有超過63.6%吸菸者在18歲前就開始吸菸,45.2%從18歲開始就有吸菸習慣,目前菸害防制法禁止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彰化縣衛生局提醒菸品販賣業者,切勿存有僥倖心態,違法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呼籲商家務必落實販菸人員的教育訓練,遇到身著學生制服或是需要確認年齡的顧客,落實販菸3部曲「問年齡、出示證明、告知法令耐心聆聽」,消費者若沒帶證件或不願意出示,就應拒絕販售菸品。

拒售菸品予兒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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