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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自4月26日起全面開放轄區衛生所提供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服務

發布日期:110-04-23

      為加速提升群體免疫力,發揮疫苗最大使用效益,彰化縣除了12家專責醫院提供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服務外,自4月26日起,再增加27所衛生所,全縣共有39個接種點服務各類公費對象。另參酌中區傳染病防治醫療網黃副指揮官建議,於接種完成時,同時提供Acetaminophen(解熱劑)公費備用藥物,以供接種對象備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目前已開放醫事人員(含醫療機構非醫事人員)、中央及地方防疫人員、高接觸風險工作者、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等四類公費疫苗對象,4月23日開放警察、憲兵等維持社會機能運作必要人員及長照社福機構、社福照護系統之人員與受照顧者等接種計畫所列第五及第六類實施對象接種COVID-19疫苗。目前彰化縣COVID-19疫苗接種合約院所共有12家及衛生所27家,各類開放對象可至部彰、彰基、彰秀、鹿基、員基、二基、濱秀、漢基、員生、宏仁、道周、卓醫院及轄區衛生所進行預約,開診資料可參考本局網頁/COVID-19疫苗專區:https://www.chshb.gov.tw,(資料持續更新)。由於疫苗為多劑型包裝,為減少疫苗耗損,符合接種對象之人員請依預約時間,攜帶健保卡、職員證等身分證明文件準時前往接種。
      各類開放對象於衛生所接種COVID-19疫苗後,衞生所釋出處方箋給予公費Acetaminophen藥品,可至27鄉鎮共58家社區藥局領用(如附件),衛生局提醒,本公費備用藥僅提供一般症狀暫時緩解使用,若服藥後仍有不適症狀或症狀無法緩解,請民眾應立即就醫並告知疫苗接種史。另接種疫苗後14天內,出現呼吸困難、胸痛、持續腹痛、四肢腫脹或冰冷、持續嚴重頭痛或疼痛加劇、視力模糊、非注射部位出現不尋常出血點、紫斑等症狀,亦請立即就醫告知疫苗接種史,以釐清病因,儘速診治。
      另針對商務人士、出國工作、留學或就醫等人道因素提供COVID-19自費疫苗接種服務,接種地點為設有旅遊醫學門診之COVID-19疫苗接專責醫院,彰化縣為彰化基督教醫院旅遊醫學門診。施打自費疫苗民眾免收疫苗成本,須自付醫院收取之掛號費、診察費、注射費等費用。提醒接種自費疫苗需求之民眾,請攜帶身分證/居留證、健保卡及護照前往。
       衛生局提醒,各類對象於疫苗接種前,應與醫師討論評估相關風險後再接種;接種後應於接種單位休息並觀察至少30分鐘,無恙後再離開。此外,由於服用避孕藥與接受荷爾蒙治療為引起血栓之危險因子,建議現階段前述對象接種前後停藥至少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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