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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煩惱!讓您搞懂長照特別扣除額12萬元

發布日期:110-05-05

長照特別扣除額自今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就能派上用場!

自108年7月底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條,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只要符合衛福部的「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納稅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每人每年定額減除12萬元,民眾在今年5月報稅時,就可以檢附文件申報扣除,減輕家庭裡有長照需求者的繳稅負擔。

有那些人符合申請長照特別扣除額者:

一、聘僱外籍看護工者

二、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達全年之90天以上

三、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服務使用者(符合長照失能等級第二級至第八級)

四、在家自行照顧且無使用上述一至三之服務(尚未聘僱外籍看護工者)

 

 

為配合上開規定民眾於110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若有相關疑問可上衛生福利部網站(首頁/長照2.0/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亦可撥打1966專線或本局電話諮詢04-7278503。

長照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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