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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甄選「110年度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照顧管理專員

職  稱:臨時約聘人員

名  額:27名

資格條件:

  一、本次甄選學經歷資格條件:

    (一) 長期照護相關大學畢業生,包括: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等,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 經驗。

    (二) 公共衛生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三) 專科畢業具上述師級專業證照,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

    (四) 符合應考社工師資格,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二、諳電腦操作,具Excel 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為佳。

 三、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工作項目:辦理長期照顧需求評估、擬訂計畫、照會等工作。

工作地址:彰化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彰化市曉陽路1號5-6樓)或線西、芳苑、大城、竹塘等4所衛生所(以上衛生所各需1名)或經本局調派支援之地點。

甄選方式: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甄選日期及地點: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5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市曉陽路1號5樓,彰化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110年度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照顧管理專員。若應徵工作地點在上述各衛生所者亦請註明。

報名應準備資料:履歷表、自傳、學歷證件、相關證照或符合應考社工師資格證明、服務證明等證件影本,1式3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錄取方式: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27名、備取5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錄取公佈: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其    他: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由衛生福利部補助。

一、聘用期間:錄取後至110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如經費用罄即自動解僱。

二、待    遇:照顧管理專員職稱相當行政機關公務人員之職等,照顧管理專員之312薪點(相當第6職等),薪資每月38,906元。

聯絡人及電話:聯絡人:張紫晴,聯絡電話:(04)7278503分機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