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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憑證收費標準修正

發布日期:111-04-28

       因應電子化智慧時代的到來,為建立衛生醫療電子認證機制,提供安全及可信賴的醫療電子服務,本部持續營運醫事憑證管理中心(HCA)並簽發醫事憑證IC卡,供醫事相關業務文件電子簽章、加密、時戳及行動憑證之服務。

       醫事憑證IC卡須臨櫃辦理,HCA於全國各縣市衛生局設立註冊窗口(Registration Authority Officer, RAO),受理醫事人員、醫事機構或其委託人,臨櫃申請醫事人員、醫事機構憑證IC卡及其相關作業。另為提供醫事人員另一個臨櫃申請憑證之管道,HCA授權醫院設立初審註冊窗口(以下簡稱初審RAO),受理該院醫事人員之憑證申請作業。

       衛生福利部配合「醫事憑證收費標準」修正,自111年4月15日起,擴大收費範圍,包含所有醫事憑證核發、換發及補發,以及發給時戳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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