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日期:112年1月13日
審查地點:本局第五會議室(彰化市曉陽路1號5樓)
- 本案投件單位為3家,參與審查會議單位計3家。
- 本案錄取標準,為各評審委員辦理序位評比,就個別徵選單位各評選項目及子項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達80分(含)以上,再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序位第一為優先錄取;對序位合計值相同徵選單位,以獲得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為優先錄取;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錄取單位如棄權時,依序位遞補。
- 經委員評選後,序位第一錄取單位:財團法人切○○愛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審查日期:112年1月13日
審查地點:本局第五會議室(彰化市曉陽路1號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