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食品用洗潔劑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為健全食品用洗潔劑之管理,保障衛生安全,本局配合中央針對市面流通之食品用洗潔劑進行標示查核及產品衛生標準抽驗,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本次稽查重點為食品用洗潔劑之容器或外包裝,是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7條規定以中文或通用符號標示品名、主要成分之化學名稱、淨重或容量、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製造日期、適用對象或用途、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或警語等。並確認有無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另檢驗砷、重金屬、甲醇、壬基苯酚類界面活性劑成分是否超標,且不得檢出螢光增白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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