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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高中職學校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說明會

發布日期:112-03-15

因應菸害防制法修法即將上路,為強化校園對菸害防制修法後法令認知及管理,本局於112年3月14日辦理第一場高中職學校之菸害防制法修法說明會,此次說明會除了法規宣導、介紹電子煙及加熱菸外,重點在於建立溝通管道,強化通報流程,讓學校即早規劃校內管理措施,保護兒童及青少年遠離菸品之危害。彰化縣衛生局呼籲,修法施行後未滿20歲之青少年,不管於任何場所都不得吸食電子煙及未核定之加熱菸,違者處2千元至1萬元之罰鍰,另分享電子煙及未核定之加熱菸給同學吸食,最高可處25萬元之高額罰鍰,請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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