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12-03-24 本局於今(24)日前往縣內5家大專院校執行菸害防制法查核,查核結果各大專院校已撤除吸菸區,並於各出入口明顯處張貼禁菸標誌,另於校園內查獲2吸菸行為人,本局將依菸害防制法處辦。 衛生局提醒修正後之菸害防制法,校園已全面禁止吸食紙菸、電子煙及加熱菸,另禁菸年齡從18歲提高至20歲,請民眾確實遵守,以免受罰。 聯絡資訊 服務科室 衛生稽查科 服務人員 張小姐 服務電話 04-7115141 轉 5668 服務傳真 04-712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