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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衛生局辦理禁菸場所查核專案

發布日期:112-09-08

本局為了維護無菸環境辦理禁菸場所查核專案,提醒業者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之禁菸場所,應於場所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違者最高可罰5萬元,另民眾亦不得於禁菸場所吸食菸品、類菸品及未核定的指定菸品,違者將可依菸害防制法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圖為現場稽查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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