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疫情解封,國境開放,湧現大量的出國人潮,除了旅遊行程之外,購物也是重要的行程之一,而「加熱菸」也可能會是部分民眾的購物選項之一,國民健康署呼籲,菸害防制法(下稱本法)自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後,我國目前尚未有經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包括加熱式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與電子煙一樣,皆為本法所禁止之產品,如旅客入境攜帶,不論數量多寡,依本法第26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至5百萬元罰鍰,並銷毀或退運該菸品。財政部關務署各海關已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及旅客託運行李嚴格執行X光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請旅客多加注意,避免觸法且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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