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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衛生局公布本縣餐飲食材抽驗結果

發布日期:112-10-27

    彰化縣衛生局公布本縣餐飲食材抽驗結果為維護消費者食品衛生安全,彰化縣衛生局針對本縣餐飲及團膳業進行稽查,抽驗生鮮蔬果、蛋品、畜禽肉水產品、調味醬等食材共38件,檢驗項目包含農藥殘留、動物用藥、防腐劑、著色劑、甜味劑、重金屬等,檢驗結果1件泰國蝦檢出動物用藥四環黴素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2.6%。
    衛生局表示,案內泰國蝦檢出動物用藥與規定不符,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可處以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不合格之產品已移請屏東縣衛生局調查辦理。
    另彰化縣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購買禽畜水產品食材應選擇商譽良好的廠商,落實驗收及食材自主檢驗機制,並保留進貨之證明文件(例如發票、收據或憑證)憑證)5年,以維護民眾飲食衛生安全。
聯絡人及電話:食品衛生科 張惠風 7115141轉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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