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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保存聰明管理,正確貯藏安心食用

發布日期:112-11-06

  我們生活在發達便利的時代,食物的種類五花八門,每一種都有各自的特性,如果貯藏的方式或處理不當,很容易讓食物提早腐壞,不僅只是造成浪費,重點是如果不慎誤食了腐壞的食物而對自己的身體造成危害,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食物中的細菌生長跟溫度有關,溫度在7-60℃之間是「危險溫度帶」,因為許多細菌在此段溫度間都能快速生長繁殖,所以正確的食物保存要縮短食物停留在「危險溫度帶」的時間。

  衛生局提醒大家,食品加熱溫度需超過70℃,細菌才易被消滅,冷藏溫度需低於7℃才能抑制細菌生長,其中已烹調食品,或是易腐敗食品及其原料,建議於5℃以下保存,冷凍食品中心溫度應為-18℃以下,;熱藏溫度則需高於60℃保存。為了避免細菌在食品中繁殖而產生毒素,建議食品調製後勿於室溫下放置超過2小時,夏天時(室溫超過32℃)勿放置超過1小時。

 

參考資料: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聯絡人及電話:檢驗科 王語宸 (04)7115141轉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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