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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7月1日《通訊診察治療辦法》修正上路

發布日期:113-01-26

衛生福利部於1月22日發布修正《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放寬遠距醫療的照護對象與模式,為我國醫療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不但為不便就醫民眾提升便利性,更強化急性住院病人出院返家後的追蹤照護及在宅醫療的照護品質, 快來透過圖卡了解修正重點:

● 新增5項醫師可線上看病的特殊情形

1.疾病末期照護

2.行動不便照護

3.矯正機關收容照護

4.慢性病照護計畫收案病人

5.災害、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照護

●增加醫師通訊方式提供的醫療服務項目

1.會診

2.檢驗單

3.開立檢查

4.醫療諮詢

5.精神科心理治療

6.放寬開立處方箋

●強化資通安全規範

資訊系統涉及病歷資料的傳輸、交換、儲存或開立處方、檢查、檢驗單者應有資安規範,例如需具備個人身分驗證機制、具備資料傳輸加密機制等。

●確保醫病安全

規範當醫師評估病患情況不適合以通訊提供醫療服務時,可不施行,並建議病人以其他適當方式就醫,以確保病人安全。

資料出處:衛生福利部網站 https://www.mohw.gov.tw/cp-16-77322-1.html 

1130701開始通訊診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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