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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衛生局持續執行販賣菸品場所輔導查核】

發布日期:113-05-01

為了保護青少年免受菸品之危害,本局持續針對轄內便利商店、一般超市、雜貨店、檳榔攤等菸品販賣場所執行實地輔導查核,加強業者不得販賣菸品予青少年之法規認知。

彰化縣衛生局再次提醒業者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違法販賣菸品予未滿20歲之人,最高可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業者於販賣菸品時,對於有年齡疑慮之消費者,應請其提出足以辨別年齡的證件,如消費者拒絕配合,為保護未滿20歲之國人健康,業者應拒絕販賣,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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