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鈴薯發芽後不能吃!馬鈴薯屬茄科植物,本身產生的「配醣生物鹼」,主要成分為「龍葵鹼茄鹼」(α-Solanine)及「卡茄鹼」(α-Chaconine),統稱「茄鹼」是一種天然毒素。
當馬鈴薯發芽時,芽眼及芽根開始變綠,整顆馬鈴薯會產生大量的茄鹼,因此僅挖除發芽部位之馬鈴薯仍不可食用,即便高溫加熱也無法破壞其毒性。食用過多含茄鹼的植物可能會產生急性中毒,常見的症狀包括頭痛、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發生中毒的時間多在食用後2~24小時,腹瀉的情形可能會持續3~6 天。
衛生局呼籲民眾馬鈴薯一旦發芽就不得食用,即便挖去發芽部分再加熱煮熟,仍含有茄鹼。建議民眾不要一次購買太多,保存時,將馬鈴薯置於通風陰涼處、無直射陽光照射的地方,以防止發芽,並且趁新鮮時盡快食用完畢,避免中毒疑慮。
參考資料: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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