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切勿食用發芽馬鈴薯

發布日期:113-05-15

        馬鈴薯發芽後不能吃!馬鈴薯屬茄科植物,本身產生的「配醣生物鹼」,主要成分為「龍葵鹼茄鹼」(α-Solanine)及「卡茄鹼」(α-Chaconine),統稱「茄鹼」是一種天然毒素。

        當馬鈴薯發芽時,芽眼及芽根開始變綠,整顆馬鈴薯會產生大量的茄鹼,因此僅挖除發芽部位之馬鈴薯仍不可食用,即便高溫加熱也無法破壞其毒性。食用過多含茄鹼的植物可能會產生急性中毒,常見的症狀包括頭痛、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發生中毒的時間多在食用後2~24小時,腹瀉的情形可能會持續3~6 天。

        衛生局呼籲民眾馬鈴薯一旦發芽就不得食用,即便挖去發芽部分再加熱煮熟,仍含有茄鹼。建議民眾不要一次購買太多,保存時,將馬鈴薯置於通風陰涼處、無直射陽光照射的地方,以防止發芽,並且趁新鮮時盡快食用完畢,避免中毒疑慮。
 
參考資料: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聯絡人及電話:檢驗科 蕭涵尹 (04)7115141轉5603

切勿食用發芽馬鈴薯


 

聯絡資訊
服務科室

檢驗科

服務人員

蕭涵尹

服務電話

04-7115141 轉 .

服務傳真

04-7113174

健康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