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端午節食品衛生安全,彰化縣衛生局執行端午應節食品稽查,針對粽子製造場所、傳統市場、大賣場、生鮮超市、南北雜貨店及食材批發商等進行稽查,共抽驗肉粽、鹼粽、調味醬及包粽食材(包含鹹蛋黃、蝦米、糯米、豬肉、香菇、蓮子、菜脯、花生、栗子等)共計98件,檢驗微生物、防腐劑、硼砂、蘇丹色素、農藥、動物用藥、重金屬、漂白劑、甜味劑等項目,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建議,民眾選購端午食品或包餡配料時,可優先選擇衛生及商譽良好的廠商,或具完整標示(包含品名、內容物、重量、負責廠商名稱、電話、地址、有效日期、營養標示等)之產品,請勿購買來源不明、有刺鼻味、顏色太鮮豔、太白的產品。購買後要依照產品外包裝標示之保存條件進行保存,一般情況下,冷凍產品要儲放在-18℃以下,冷藏產品則儲存於7℃以下,以保持產品的鮮度,勿置於常溫環境下太久;烹調時,須徹底煮熟,並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以防止發生食品中毒。
另提醒民眾,粽子原料為糯米,不容易消化,含油量高且纖維量不足,1顆肉粽約有1-2碗飯的熱量,建議適量攝取,且食用時最好搭配蔬果食用,並減少醬油膏、甜辣醬等高鈉淋醬的使用,倘無法立即食用完畢,請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微生物滋長。
最後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善盡社會責任,強化衛生自主管理,採購合法原料,落實食材驗收及先進先出原則,並注意產品製程、作業環境衛生、從業人員操作衛生等事項;若有使用食品添加物,應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使用,確保成品品質符合規定,維護民眾飲食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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