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聘人員
名額:正取14名(備取14名)
性別:不限
上網期間:113/11/8~113/11/15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二)、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三)、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人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四)、 領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二、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工作項目:辦理社區精神病人或自殺個案關懷訪視之相關業務、依據個案需求提供相關資源連結(衛政、社政、勞政、教育等資源)及轉介、輔助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彰化縣衛生局(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或經本局調派支援之地點。
甄選方式: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甄選日期及地點: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及地點:公告次日起7日(含例假日)內(以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應徵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關懷訪視服務業務之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報名應檢附資料:檢附履歷表、自傳、畢業證書、專技證書及相關經驗證明等文件影本,1式4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錄取方式: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4名、備取14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錄取公布: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聯絡人及電話: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4-7060370分機736。
其他:
一、聘用期間:錄取後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依據「113年度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以約聘6等2階296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1,528元整;具資格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及領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者,則以約聘6等3階312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3,773元整。另享有危險津貼每人每月新臺幣700元整及年終獎金。
三、諳電腦操作,具Excel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為佳。
四、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踴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