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一陣子,網路上總會更新「十大必買藥品」清單,尤其是赴日本、美國旅行,還會受親友囑託代購。血拚固然開心,但若是超量採購,小心誤觸法規!
目前規定攜帶非處方藥入境,最多僅限12瓶,合計數量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如果買眼藥水、痠痛貼布,同樣受此限制。
但近年來,愈來愈多案例顯示,明明在國外採買的是保健「食品」,回到台灣卻被列為「藥品」,必須適用不同法規。例如,前陣子相當熱門的「記憶口香糖」,雖然在日本屬於食品,但因為含有銀杏葉萃取物,在臺灣須納為藥品管理。除了銀杏葉之外,內含褪黑激素的「睡眠軟糖」、含「硫辛酸」的營養補充品、含「硫酸鹽」的葡萄糖胺,在臺灣都有可能被歸類為藥品,相關規範比食品更加嚴格。
其實,各國藥品管理法規都不一樣,來自國外的藥品、保健食品,不見得真的適合自己,建議還是透過專業醫師、藥師的建議,詳細評估後再補充。除此之外,從國外帶回的藥品往往沒有中文標示,一般人很難了解正確的用量、用途、禁忌及副作用,隨意亂吃反而容易傷身,千萬別因為趕流行而亂買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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