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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借人賣電子煙,最重罰百萬

發布日期:114-05-20

    在現今數位時代,個人資料的保護顯得尤為重要,千萬不要因一時便利或輕忽,就隨意出借個人資料或帳號給他人使用。別以為「只是出借個人資料」沒什麼,一旦這些資料被用來從事非法行為,例如申請刊登販賣電子煙,將被視為共同違法販賣,依《菸害防制法》最重可處新台幣一百萬元罰鍰。

    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名譽,妥善保護個人資訊,不當人頭、不借帳號,共同遵守法律,打造一個更安全、可信的網路環境。

 

個資借人賣電子煙,最重罰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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