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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辦理115年冷飲冰品業者衛生安全講習

發布日期:115-08-12

        為維護食品衛生安全,本局於115年8月12日辦理「冷飲冰品業者衛生安全講習」,針對轄內飲料店、冰品店、豆花店及現場調製飲品之餐飲業者,進行食品衛生法規及衛生管理重點宣導。

        本次講習除加強說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外,並特別針對水質及冰塊衛生管理、從業人員衛生、作業場所清潔、原物料及食品貯存、設備清潔消毒、食品溫度管理及病媒防治等重點進行解說,協助業者落實日常衛生管理,降低食品污染及微生物滋生風險。

        講習中並再次提醒,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者於販售茶飲時,應於門市現場及網頁或平台APP標示總糖量、總熱量、總咖啡因含量,以及茶葉或咖啡原料之原產地等資訊,並確保平台資訊與門市標示一致。

        另對於以「鮮奶」作為品名之飲品(如鮮奶茶),須使用具「國產鮮乳標章」或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規定之「驗證標章」之鮮乳作為原料調製;以奶精、乳飲品、奶粉液或其他非鮮乳品項製成之產品,不得以「鮮乳」作為品名,違反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本局辦理115年冷飲冰品業者衛生安全講習-圖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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