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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

發布日期:115-09-01

近年電子煙、加熱菸等產品外型推陳出新,常以時尚、科技感的外觀吸引消費者,也容易讓民眾誤以為兩者相同,甚至認為「沒有傳統紙菸味,就比較沒有危害」。其實,電子煙與加熱菸不僅產品原理不同,適用的法律規範也不同,但兩者對健康都不是安全的選擇。
電子煙主要是透過電子裝置加熱液態煙油形成氣霧供人吸入,煙油可能含有尼古丁、香料及其他化學物質,本身不使用真正的菸草。依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電子煙屬於「類菸品」,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民眾切勿因好奇嘗試或購買,以免傷身又觸法。
加熱菸則是將含有真正菸草的菸草柱或菸草棒置入加熱器中,以加熱方式產生氣霧供使用者吸入。依《菸害防制法》,加熱菸屬於指定菸品,產品及使用時必要的組合元件須經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符合相關規定後始得製造、輸入及販售。衛生局也提醒,「經審查核定」並不代表產品安全、無害或具有戒菸效果。
不論電子煙或加熱菸,民眾都不應被「科技感」、「煙味比較少」或「感覺比較健康」等表象誤導。國民健康署指出,電子煙多含有尼古丁及有害物質;加熱菸同樣含有尼古丁,並可能產生多種有毒及致癌物質,仍具有成癮及健康危害風險。
面對多元菸品應掌握三個原則:「電子煙全面禁止、加熱菸認明核定、任何菸品都有危害」。與其在各種新型態產品間選擇,不如從源頭遠離菸品;已有吸菸習慣的民眾,也可尋求專業戒菸服務,戒菸專線0800-636363,為自己及家人的健康打造真正的無菸生活。

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圖片1

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圖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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