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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鎮桂花巷藝術村園區115年9月1日起納入禁菸場所 打造健康無菸藝文環境

發布日期:115-10-21

為保障民眾免於菸害,營造健康、舒適及友善的公共休憩環境,依《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規定,彰化縣鹿港鎮桂花巷藝術村園區,包含公園路緊鄰園區之人行道,增列為禁菸場所。自115年9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於該禁菸範圍內吸菸。
《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明定,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場所,禁止吸菸。考量桂花巷藝術村為鹿港重要藝文、觀光及休閒遊憩場域,園區及鄰接人行空間具有民眾參訪、休憩及活動聚集等公共使用特性,為降低民眾暴露於二手菸之機會,維護不吸菸者之健康權益,爰依法將園區及公園路緊鄰園區之人行道納入禁菸範圍。
該禁菸措施自115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相關場所應依規定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使民眾清楚辨識禁菸區域。於禁菸場所內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處以罰鍰,藉由法規落實與環境管理,確保禁菸措施有效執行。
鹿港桂花巷藝術村融合地方文化、藝術創作與觀光休閒特色,吸引親子、遊客及民眾前往參訪。此次納入禁菸場所,除落實菸害防制法規,更在於降低公共空間中的二手菸暴露,兼顧不同族群之使用需求,提升整體遊憩品質,打造兼具文化、人文與健康價值的公共環境。
衛生局提醒民眾115年9月1日起前往桂花巷藝術村參訪、休憩或通行,請留意現場禁菸標示及公告範圍,勿於禁菸場所內吸菸,共同遵守禁菸規定,維護自身及他人健康,讓桂花巷藝術村成為更優質、友善的無菸藝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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