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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衛生局執行加水站盛裝水抽驗

發布日期:108-03-15

為維護民眾飲用水衛生安全,彰化縣衛生局3月針對轄內加水站盛裝水進行抽驗,共計抽驗29件,檢驗微生物及重金屬(砷、鉛、汞及鎘),檢驗結果如不符規定,經令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將依法處以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加水站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做好水源水質品質監測、定期清洗或更換濾心,並詳實紀錄。衛生局同時提醒民眾,購買加水站(車)之盛裝水時,應選擇合法設立,貼有本局加水站(車)許可證書之加水站,並注意自備之空桶是否乾淨清潔,存放地點避免陽光照射,及煮沸後飲用,以維護飲用水衛生安全。
彰化縣衛生局執行加水站盛裝水抽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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