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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徵選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社會工作員

彰化縣衛生局徵才公告
  主旨 : 徵選「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策略三:整合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服務業務」加害
         人合併精神疾病之約聘社會工作員

職稱
約聘社會工作員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限
上網期間
公告之日起7日(含例假日)內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操守端正、品德優良、儀態端莊、身心健康、口齒清晰、具有愛心及耐心。
二、學經歷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以下簡稱考試規則)
     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二)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
     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三、具備原住民身份者尤佳。
四、諳電腦操作,具Excel 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為佳。
五、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工作項目
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中央補助酒、網癮計畫業務綜整;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業務綜整;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含自殺企圖)個案訪視。
工作地址
彰化縣衛生局(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或經本局調派支援之地點。
甄選方式
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甄選日期及地點
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及地點
即日起至108年4月19日止 (以郵戳為憑)
(依實際公告後截止日期填入)
報名方式
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之約聘社會工作員。
報名應檢附資料
履歷表、自傳、畢業證書、檢附符合報考社工師資格等證明文件影本,1式3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應試應攜帶證件
國民身份證。
錄取方式
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錄取公佈
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聯絡人及
電話
聯絡人:李冠億,聯絡電話:04-7060370分機702
其他
一、聘用期間:錄取後至108年12月31日止,如經費用罄即自動解聘。
二、依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核定以六等三階(312薪點)折合新台幣$38,9
    06,具社工師證照或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以六等四階(328薪點)折
    合新台幣$40,901,另享有年終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