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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用藥才止痛

發布日期:108-05-21

目前止痛藥分成三種:乙醯胺酚、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以及鴉片類止痛藥。

       乙醯胺酚及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為市售非處方止痛藥,在藥局就可買到,多用在拔牙、骨折、開刀、頭痛、生理痛等疼痛,屬於短期且不會產生耐藥性,不會因為吃了止痛藥,造成以後疼痛時,要越吃越重才見效。

       鴉片類止痛藥則屬於處方藥,主要用於急性疼痛的緊急治療、慢性疼痛、頑固性疼痛或癌症疼痛,需要醫師處方才可使用,醫師通常會從小劑量開始使用,以減少耐藥性的發生。

       為什麼有許多民眾覺得止痛藥越吃越沒效呢?依臨床經驗顯示,疼痛剛開始前30分鐘服用止痛藥品,效果最好,若等到痛得受不了才吃藥,往往效果不佳,甚至需要加倍劑量。此外,也可能是因為退化、病灶變嚴重或癌症病人疼痛情形愈加嚴重,而覺得止痛藥無效,以及其他合併使用的藥物、抽菸、飲酒等原因,都可能導致藥效變短,感覺似乎吃藥也無法止痛。

       彰化縣衛生局提醒您,只要依照醫師處方或藥師建議,不用害怕使用止痛藥,也不用擔心耐藥性,就算醫師開鴉片類止痛藥,只要遵照醫師指示,即可減少產生耐藥性。

(資料摘錄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7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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