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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旅遊「藥」注意!

發布日期:108-07-12

許多人趁暑假帶小孩出國遊玩,在安排出國旅遊前,常會看到網路「十大必買零食」、「十大必買藥品」!出國購物真的讓人會上癮,好貨一不小心就買太多,幫朋友帶幾罐藥品或藥妝也是很正常的事,但若狂買超量返臺,當心誤觸法規!
民眾攜帶非處方西藥最多每種12瓶(盒、罐、條、支),各種藥品總數量不可超過36瓶(盒、罐、條、支)。若攜帶藥物為處方西藥,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藥品攜帶量不可超過2個月用量;民眾若是具備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量不可超過處方箋(或證明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以6個月用量為限。
民眾攜帶中藥材,每種至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若為中藥製劑(藥品),最多每種12瓶(盒),總數不可超過36瓶(盒)。前述限量外攜帶之中藥材及中藥製劑(藥品),必須檢附醫療證明文件(如醫師診斷證明),且不逾3個月用量為限。
民眾若攜帶藥品為管制藥品,必須憑醫療院所之醫師處方箋(或出具之證明文件),其攜帶量不可超過處方箋(或出具之證明文件),且以6個月用量為限 。
   提醒您,藥品非一般商品,使用上有其風險,出入境攜帶的藥品,只限個人自用,千萬不要當伴手禮送給親朋好友喔。(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69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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