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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通報、防藥害!

發布日期:108-07-12

「為什麼我吃藥之後,出現紅、腫、熱、痛等過敏反應呢?」或是「換不同廠牌藥品好像效果有差異?」彰化縣衛生局提醒,如果民眾使用藥品後出現上述情形,要儘快回診原醫療機構,或諮詢領取藥品的藥局。
      在線上通報方面,民眾可到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通報及安全監視專區」的「我要通報」(路徑: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4215)進行通報,如果更換不同廠牌的藥品後,覺得治療效果與先前不同,也可以透過手機通報至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址:http://qms.fda.gov.tw)之「藥品不良品及藥品療效不等通報」,還可搭配藥品條碼掃描、手機照相等功能,讓民眾更便於通報所使用的藥品。
   彰化縣衛生局提醒,凡是遵照醫師處方或藥師指示下,使用合法藥物,卻發生未預期的嚴重藥物副作用,導致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可於知道發生藥害發生的3年內檢附資料,向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諮詢專線:02-2358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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