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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S服務驗證 - Cloned

一、什麼是服務驗證?                                                      

二、彰化縣衛生局對民眾的服務承諾

三、「便捷服務中心」~隨到隨辦服務不打折

四、承諾的實現

本局第1張SGS標章

本局為亞洲地區第一張取得「公部門醫療行政Qualicert國際服務品質認證」之機關。

 
民國94年11月通過知名瑞士SGS公司認可Qualicert服務驗證,獲得的殊榮。
民國97年11月再次展延通過Qualicert服務驗證,取得此殊榮。SGS LOGO2
 
本局於93年進行微笑訓練,緊接著又推行全國行政機關首度引進完整的「BIM行為形象服務禮儀」課程,更積極於94年,首開公部門行政機關風氣之先,進一步推動Qualicert國際服務禮儀品質認證訓練及輔導,更加建立服務品質持續改善的機制。
 
又94年10月份對衛生局及轄內26鄉鎮市區衛生所,進行「神秘客出擊-服務禮儀訪查評比」。衛生局葉局長表示,雖然衛生局同仁如此用心,但仍感覺服務可以做得更好、更精緻,為了找出服務的隱藏缺口,特辦理「神秘客打分數-服務禮儀訪查」。這項神秘客訪查乃依據國際驗證組織對服務單位,做好服務管理的五大構面來調查。本項服務調查,參考遠見雜誌於93年及94年進行全國服務業大調查的作法。
 
此次神秘客訪查的人員,衛生局特別與民間企業單位配合,遴選出50位民眾來擔任神秘客,進行服務稽核訓練。調查內容包括:是否提供民眾便利的設備設置、人員服務應對態度、櫃台接待態度、電話應對、溝通對話等服務方向。神秘客以不事前通知、在辦公時間內、以消費者身分進行訪查,如此要求,為的就是要有公正客觀的分析。
本局主管參加SGS訓練及神秘客合照
 

一、什麼是服務驗證

 
 服務驗證(Qualicert)是發源於早年即已十分重視消費者需求的歐美國家所建立的服務品質驗證系統,它是依據ISO guide 65產品驗證指導方針而發展的一種驗證制度。簡單的說,服務驗證就是本局對所有顧客所做服務品質承諾的具體表現,而且這些承諾必須要經由超然獨立的驗證公司邀集相關的消費團體、學者、專家等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對本局的承諾進行驗證,並於驗證通過後發給服務驗證標章,作為消費者選擇優良服務品質的識別與保證。
 
 服務驗證是一項自願性的驗證制度,它將本局所承諾的服務特性,由第三者來驗證的一種制度。這些服務的特性包括對顧客的環境面、商品面、人員面等,而這些服務特性應該是客觀且可被量測的,更應是被顧客所關心與期望的。
 
 本局於94年取得服務認證,其整個驗證流程是由品質專家、準官方代表、客服業界代表及消費者組織代表共同組成獨立「標準委員會」,確認本局的服務標準書,再由Qualicert服務驗證資格的稽核人員到相關課室進行驗證,符合標準後才能授予認證,並且每年接受神秘客(MysteryShopper)定期檢查,97年又展延通過認證。
 
 葉局長常與同仁分享:「服務,是我們的職責,有服務,才有進步」,讓民眾享有更好的醫療服務,是衛生局、所同仁的首要任務。因為有服務,我們才會更進步。但是服務的深層,更是雙向的互動而不是單方面的給予。而服務驗證是提升服務品質的有效方法,葉局長希望本著一貫對品質之堅持-「送最好的服務給民眾」。
 
本局為非營利性組織,兼具有公共衛生與為民服務之使命,針對顧客所期待的服務品質做出服務承諾,本局堅持「六化」,包括「便捷化、專業化、資訊化、生活化、普及化、在地化」落實各項服務。
 

二、彰化縣衛生局對民眾的服務承諾

 
服務速度便捷化-提供醫事專業人員現場30分鐘快速換照服務。
Prompt Service-offer medical staffs the service of registering the workplace in 30
服務團隊專業化-建立各項服務流程標準書,提供一致性服務品質。
Professional Service-establish the description for each standard procedures and provide consistent quality。
衛生管理資訊化-建置縣民健康管理平台。
Computerize the health management-establish the platform for health management of the residents。
推動健康生活化-開展社區健康學習行動。
Promote healthy lifestyle-instruct the community residents to learn how to keep their health。
預防保健服務普及化-深入社區到點巡迴服務。
Popularize preventive health service-provide tour service round the communities。
弱勢族群健康照護在地化-關注弱勢團體健康需求減少健康落差。
Make health service accessible to underprivileged groups-be concerned about their need for health and reduce  the health disparity。
 
 彰化縣衛生局之為民服務本著「六化」精神,在服務速度提供快速換照之「便捷化」、在服務團隊上提供一致性之「專業化」服務、在衛生管理上建置縣民健康管理「資訊化」平台、在社區民眾之教育上推動「生活化」健康學習、在保健服務上更深入社區提供「普及化」到點服務、在關注弱勢團體健康需求上,直接提供「在地化」服務,減少其在健康與資源上的落差,遵行「六化」精神,為縣民承諾健康服務。
 

三、「便捷服務中心」~隨到隨辦服務不打折

本局於94年1月13日設置「便捷服務中心」,改善了過去政府機關給人辦事無效率之觀感。然而,在便捷之前提下,更重要的是對服務品質之把關,不能打折。本局秉持以客為尊的服務理念,本著「方便、快速、親切、體貼」的精神,以單一窗口方式提供快速的服務,讓到衛生局洽公的縣民,有賓至如歸的感覺。
 
 「便捷服務中心」設置後,將硬體空間重新規劃;文書表單規格化並將人員與資訊結合,使整體服務的動線更順暢,也一改過去民眾跑好幾個單位,甚或幾天之情形。民眾申領執業執照能在30分鐘內取件,同時在30分鐘內之等待期間,有舒適之閱讀空間及提供奉茶服務與健康服務。若申請者另有要事待辦,亦可留下聯絡電話,本局於辦理完畢時,立即以電話通知領照。萬一資料不齊全者,亦依標準作業流程詳列明細表單交付,以達民眾可依循一次補齊的原則,改變以往多次往返辦件舊習。
 
 中心服務項目如下:
 
單一窗口:醫政、藥政、食品衛生三合一便民服務、醫事人員專業執照現場換發、30分鐘取件。
業務諮詢:公共衛生服務事項諮詢、建議或陳情。
導引服務:洽公民眾專人引導、影印、奉茶等貼心服務。
客訴專線:民眾服務專線:0800695666,專人接聽。
健康服務:設有量身高、體重、血壓等健康設施。
哺(集)乳室:設有冰箱、沙發、嬰兒床、衛教單、紙巾、紙尿褲等愛心設施。
 

四、承諾的實現

 

1.環境服務:安全、品質、設備
 
1.環境服務:安全
1. 消防安全
 全局配備消防滅火器材,每半年辦理安全檢查及每年委託廠商向消防局申報安全設備檢修。
2. 水電維護
 水、電維護系統依規定進行保養,如有故障及異狀24小時內必需電話聯絡廠商立即處理。
3. 身心障礙者服務
 3-1 大門入口設有愛心鈴,及提供身心障礙停車位。
 3-2 設有無障礙者人行道及殘障步道。
 3-3 設有殘障人士搭乘電梯,及電梯口設有愛心鈴,即時提供服務。
 3-4 設有殘障人士使用之廁所,並安裝緊急呼叫鈴。
4. 飲用水
 4-1 設置飲水機,訂每3個月維護1次,以提供合格飲用水。
 4-2 檢驗科隔月抽驗飲水機水質,以維護飲用水之安全衛生。
5. 清潔維護委外辦理
 本局門窗清洗、地板打臘、水塔清洗及環境病蟲害防治消毒及水肥清理等,每半年委外辦理1次,並隨時查核通知改善。
6. 廢棄物清運處理
 一般性廢棄物、資源回收廢棄物、感染性廢棄物委託民間辦理負責清運處理,並依照廢棄物處理法規,做好醫療廢棄物之
 清理。
7. 便捷服務中心
 單一窗口設置OA化之櫃檯、書報架、雜誌架、老花眼鏡,提供民眾洽公時,能有舒適的服務空間。
8. 廁所維護綠美化
 8-1 廁所派專人清潔維護,並依廁所整潔維護紀錄表內項目進行清潔。
 8-2 管理人員定時巡視,不合規定時拍照佐證並作維護紀錄,提供舒適的如廁環境。
 8-3 擺設小品圖畫及節水標語。
 8-4 設置「廁所反應單」隨時掌握清潔改進意見,即時改善。
 8-5 每年透過「彰化縣衛生局廁所環境整潔滿意度問卷調查表」進行問卷調查1次。瞭解顧客需求,並每年依結果調整改
 善。
9. 哺(集)乳室
 設置之哺(集)乳室,營造友善的母乳哺育環境,且每日專人維持為哺乳室之清潔。
 
‧環境服務:品質
1. 推動提案制度與成立品管圈推動提升服務品質。
2. 定期邀請專家講師蒞局專題演講相關事務管理訓練。
3. 設置民眾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695-666專人接聽。
4. 辦理物流車執行計畫,有效解決人力資源的浪費及物品囤積等問題。
5. 設置單一窗口,醫事專業人員執業執照,由行政科櫃檯服務人員辦理,並提供現場30分鐘快速換照服務。
6. 推動衛生局(所)電子公布欄,進行公文減量及工作簡化。
7. 洽公民眾有專人引導、影印、奉茶等貼心服務。
8. 訂定「彰化縣衛生局公布欄、布條管理須知」,有效管理海報張貼事項。
9. 推動辦公室5S實施方案,實施整理整頓管理程序。
10. 提供便捷網路環境服務:服務台前設有舒適之桌椅,提供民眾無線寬頻網路的運用,讓洽公者不受網路線的束縛,隨時
 瀏覽所需資料及收發電子郵件。
 
‧環境服務:設備
1. 指引設備:入口處設置指示牌,為建立雙語環境,設立中英文標示牌。
2. 大廳內外皆設置服務單位配置表,均以雙語方式清楚標示。
3. 公布欄:提供本局同仁及洽公民眾活動訊息,衛教資訊,提供研習人員優良環境設備, 並作好會議室、簡報室整潔維護工
 作。
 本局公共區域設置之公布欄:
 3-1、定點公布欄:
 各科室辦公室外公共走道牆壁公布欄、會議室內外展示公布欄、 簡報室內展示公布欄、行政科入口處牆壁公布欄、大門口
 兩側與二樓樓梯口處開會主題公布欄、二樓中庭牆壁專案計畫成果報告展示區等。
 3-2、移動式公布欄:二樓中庭移動式(引導)公布欄等。
4. 本局設有(第一、二)會議室、簡報室,定期整潔維護工作。
5. 服務台提供老花眼鏡、紙筆、影印、奉茶等,供民眾使用。
6. 設置哺乳室,設有冰箱、沙發、嬰兒床、衛教單張、音響、紙巾、紙尿布等愛心專用設施方便洽公民眾即時使用。
7. 提供舒適等候區,備有沙發座椅及書報、雜誌,供民眾等候使用。
8. 局內綠美化:擺設盆栽,由科專人認養,並懸掛精美圖畫,營造溫馨辦公展示環境。
9. 本局便捷服務中心旁設有量身高、體重、血壓等健康設施。
10. 化妝室提供洗手乳、衛生紙、擦手紙、置物架或掛勾等設備。

 

 

2.醫政科為民服務作業
 
1. 醫政科為民服務作業有以下項目
 1-1、醫事人員暨醫療機構管理
 1-2、輔導醫院診所提昇醫療品質
 1-3、推動醫療資源整合
 1-4、提升緊急醫療救護網之功能
 1-5、落實民防及衛生動員業務
 1-6、嚴格取締密醫及誇大不實醫療廣告
 1-7、強化醫事審議委員會功能
 1-8、加強精神衛生行政工作
 1-9、落實身心障礙者鑑定業務
 1-10、長期照護
2. 民眾申辦身心障礙手冊標準作業
 該業務非本局主責,僅就本局受理服務部分提供作業說明
 2-1、申辦身心障礙者鑑定
 2-1-1、民眾至鄉鎮市公所,申請身心障礙手冊,鄉鎮市公所先發給身心障礙鑑定表,請民眾至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辦
 理鑑定。
 2-1-2、鑑定符合者,鑑定醫療機構或鑑定作業小組應於鑑定後一個內,將該鑑定表送達申請人戶籍及所在地之直轄市及
 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衛生局醫政科)。
 2-1-3、醫政科審核鑑定相關資料無誤後,即將資料轉送縣政府社會處,該處寄發身心障礙手冊至轄區鄉鎮市公所,通知
 身心障礙申請者領取。
 2-2、到宅鑑定服務申請
 2-2-1、到宅鑑定服務係依據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辦理之。
 2-2-2、申請到宅鑑定資格:植物人或癱瘓在床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鑑定者。
 2-2-3、檢附植物人或癱瘓在床之診斷證明書及彰化縣身心障礙者到宅鑑定服務申請書各1份外,再依申請身心障礙者鑑定
 流程及檢具文件(身心障礙鑑定表、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相片3張)由鄉鎮公所函送本局辦理。
3. 申請醫療廣告標準作業
 3-1、醫療廣告係依據醫療法第9條規定辦理之,申請人填具醫療機構利用電視、廣播醫療廣告申請表3份(申請表請至醫
 療機構利用電視、廣播醫療廣告申請表橫式下載)向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提出申請,04-7115141轉301-308,處理期限
 14日內。
 3-2、醫療廣告內容以下列事項為限
 3-2-1、醫療機構之名稱、開業執照字號、地址、電話及交通路線。
 3-2-2、醫師姓名、性別、學歷、經歷及其醫師、專科醫師證書字號。
 3-2-3、全民健康保險及其他非商業性保險之特約醫院、診所字樣。
 3-2-4、診療科別及診療時間。
 3-2-5、開業、歇業、停業、復業、遷移及其年、月、日。
 3-2-6、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容許登載或播放事項(國際疾病分類臨床修訂第9版ICD-9-CM)。
 3-2-7、醫療院所進行醫療廣告時請逕自中央健康保險局網站 「醫事資訊揭露」-「醫事機構」-「疾病分類代碼及範圍」
 網頁下載。
 3-3、廣告內容以醫療法第85條規定為限,並不得違反同法第86條及第103條第2項規定。
 3-4、應填具申請書3份,經主管機關核准後,一份發還原申請醫療機構,一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4. 檢舉密醫不法場所暨不法醫事人員之標準作業
 4-1、至彰化縣衛生局檢舉應檢附之文件:書面檢舉函1份(內含有1、簡略密醫情況。2、住址需要詳細。3、何人執行密醫
 行為。4、檢舉人姓名、住址。)
 4-2、法務部調查局臺灣彰化調查站:檢附文件;同上。
 4-3、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附文件;同上。
 4-4、本縣之檢舉取締密醫訂有執行要點:
 本局稽查密醫案件時,需先申請車輛(彰化縣衛生局字體),會同本局衛生 稽查科後,再前往轄區警察單位報案,該所(派出
 所)並即指派警員會同前往現場稽查。
 4-4-1、發現被檢舉人有執行密醫行為或未發現被檢舉人有執行密醫行為,但有發現儀器及藥品陳列在場者,本局稽查人
 員將其違法物品裝箱,並貼妥彰化縣員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封條,本局將檢舉人以違法嫌疑人之函送公文及連帶違法物品送
 至彰化縣員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當佐證。
 4-4-2、該密醫地點及被檢舉人員如查無事實;亦無明顯有密醫行為時,本局將其現場稽查結果以密件函復檢舉人,當時
 現場雖查無事實,亦請本
 局衛生稽查科不定期派員加強稽查。
5. 醫事機構開業、異動申請查核標準書作業
 提供醫事機構開業、異動申請案件流程如下
 5-1、提供民眾醫事機構開業、異動申請案件須知於本局網站,提供民眾閱覽、列印申辦醫療(事)機構及醫事人員開
 業、異動執照須知等相關資料。
 5-2、前往本縣醫師等相關公會:業者攜帶相關資料前往公會,申辦開業、異動申請案件。
 5-3、當地衛生所收件 
 5-3-1、將資料送至醫事機構開業之當地衛生所收件。
 5-3-2、彰化衛生局衛生稽查科之衛生稽查員於3個工作日內至該申請案件之衛生所取件並至現場查核。
 查核結果:不合格→現場退件,請申請人改善後再提出申請。
 查核結果:合格→郵寄衛生局。
 5-4、衛生局辦理完成發照、異動手續
 5-4-1、承辦人員於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醫事機構開業、異動手續。
 5-4-2、醫事機構申辦開業者,由局長將醫事機構開業執照、人員執業執照、繳款收據、健保局合約書、醫師證書(五合
 一)等證照資料,親自送至民眾所開設之醫事機構。
 5-5、民眾不用到衛生局領取任何資料。
 
3.藥防科為民服務作業
 
1. 藥政科為民服務作業有以下項目
 1-1、中、西藥廠、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製造業及販賣業管理工作。
 1-2、核發藥局(商)開業執照及藥事人員執業執照
 1-3、管制藥品管理工作。
 1-4、不法藥物查處工作。
 1-5、推動醫藥分業及建構優良藥事服務環境。
 1-6、違規藥物、化粧品廣告取締工作。
 1-7、受理消費者申請藥物、化粧品檢驗工作。
 1-8、辦理用藥安全宣導工作。
 1-9、辦理毒品危害防制工作。(95.12新增)
2. 藥事機構開業、異動申請查核標準作業
 藥事機構申請案件經民眾送達當地衛生所收件:
 2-1、衛生所值班人員收件並填寫受理藥事機構申請案件登記表。
 2-2、30分鐘內電話通知並傳真申請書至該區稽查員辦公地點入案。
 2-3、填寫收件流程單、申請文件張數,並將流程單黏貼於公文封面及申請文件置入公文封內並彌封。
 2-4、註明該區稽查隊辦公地點的電話於流程表收據聯中以便民眾洽詢,並將收據聯撕下交由申請人帶回。
 區稽查隊員至該申請案件之衛生所取件並至現場查核,檢驗合格者,郵寄衛生局辦理發照。檢驗不合格者,現場退件,請
 申請人改善後再提出申請。
 2-5、自區稽查隊收件次日3個工作天內需將彰化縣藥局機構申請表、彰化縣藥商機構申請表、彰化縣藥事人員執業登記申
 請表,辦理完竣並送本局核聯合稽查隊收件,審核相關文件後交與主辦科,符合者4日內(含例假日)完成並以公文通知
 領照,不符合者以公文函復退件。
 2-6、限時掛號郵寄為優先,其次為物流車或委託同仁送件至衛生局收發文處辦理發照。
3. 民眾陳情、申訴、詢問各項誇大療效或偽、禁藥檢驗、化粧品成分檢驗等之標準作業流程
 3-1、電話陳情申訴案件,受話者詳實紀錄於檢舉案件處理表,陳判後至行政科掛號列管後,由業務承辦人於3個工作日內
 調查辦理。
 3-2、局長或民意信箱消費者申訴電子郵件,由行政科掛號,交相關科室調查辦理,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並將查處結果
 答復申訴人結案。
 3-3、消費者申請檢驗藥品、化粧品者:
 3-3-1、需本人或委任代理人帶身分證及印章前來本局藥政科辦理,填寫藥品、化粧品檢驗申請單及切結書。
 3-3-2、本局受理後送請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檢驗。檢驗合格者,將檢驗結果函復申請人。檢驗不合格者,依違
 規事實依法查處。
4.醫事機構歇業管制藥品銷燬標準作業流程
 醫事機構申請歇業時須將管制藥品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分別向當地衛生局及管制藥品管理局申報,若有結存之管
 制藥品轉讓予其他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需報請當地衛生局查核無誤後,即轉報管制藥品管理局解除註記,衛生局即核
 准辦理歇業登記。
5. 民眾檢舉案件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5-1、電話檢舉受理單位填列「受理民眾電話陳情檢舉案件處理表」,至局反應或檢舉案件,受理單位填列「受理民眾檢
 舉案件處理表」,受話者詳實紀錄於檢舉案件處理表,陳判後至行政科掛號列管,由業務承辦人於3個工作日內調查辦
 理。
 5-2、局長或民意信箱檢舉電子郵件,由行政科掛號,交相關科調查辦理,並於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並將查處結果答復
 申訴人結案。
 
4.食品衛生科為民服務作業
 
1. 食品衛生科為民服務項目
 食品工廠之衛生管理、加強取締違規食品標示及廣告、市售食品稽查及抽驗管理、餐飲衛生管理、食品衛生教育宣導、食品衛生志工培訓、加強國民營養工作,食品中毒處理,消費者申訴案件處理,食品製造商飲食品申請檢驗。
2. 食品抽驗及稽查工作流程
 2-1、通知衛生稽查科並填寫派案單,說明來意並出示稽查證,由業者陪同違規食品抽驗稽查,填寫抽驗物品收據:
 2-1-1、說明抽驗原因。
 2-1-2、點收抽驗產品及數量。 
 2-1-3、請業者代表簽名(一聯交由業者作為收據)。
 檢驗結果為不合格,通知販賣商下架或依法辦理。
 2-2、通知衛生稽查科填寫派案單,說明來意並出示稽查證,由業者陪同環境衛生不良稽查,填寫衛生稽查結果通知單:
 2-2-1、說明衛生缺失。
 2-2-2、請業者代表簽名(一聯交由業者作為改善依據)。
3. 彰化縣衛生局受理食品製造商飲食品檢驗作業流程
 3-1、文件及受檢食品標示審核,審核不合格者,直接退件。
 3-2、文件及受檢食品標示審核,審核合格者繳納檢驗費並送檢驗,函覆檢驗結果於14個工作日內告知。
4. 彰化縣衛生局食品中毒通報處理流程表
 4-1、通知衛生稽查科調查並填寫派案單:食品中毒案件通報,經衛生局總機(假日轉值日人員手機),由食品衛生課值班人員承辦,並對肇事業者及患者進行調查,採集中毒檢體送藥檢局中檢查站檢驗,並填寫速報單,回傳食品課存查及追蹤。
 4-2、通知疾病管制科採人體檢體:食品中毒案件通報,經衛生局總機(假日),由食品衛生科值班人員承辦,確認為食品中毒案後通知疾病管制科進行肇事業者及醫院患者人體檢體採檢,8小時內全部完成。
5. 彰化縣衛生局受理消費者申訴案件流程表
 受理申訴案件(含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民眾到場申訴),經登錄後分案:
 消費者免費服務專線:0800-625748
 電子郵件:fs @ mail.chshb.gov.tw
 到場申訴填寫「本局受理消費者申訴資料表」
 5-1、本局主管業務,經調查取證後有違規事實需查處或限期改善者,應先於申訴日起7個工作日內答覆申訴人處理情情,並於40個工作日內全案處理完成。若無具體事實,7個工作日內可直接答覆申訴人。
 5-2、非本局主管業務,於查獲違規情節需於7個工作日內移送各該主管機關,並答覆申訴人。
 
5.保健科為民服務作業
 
1. 社區整合性篩檢
 篩檢項目分為基礎項目與地方特殊需求兩部分。基礎項目部分主要是根據Morrison的篩檢建議及相關文獻回顧與分析,配合國家當前正在推行的疾病篩檢項目訂定出基礎項目,主要包括有五種癌症(口腔癌、乳癌、子宮頸癌、大腸直腸癌以及肝癌)與三種 慢性病(高血壓、高血脂與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
2. 各關卡主要步驟如下
 2-1、健康檢查通知單寄發:活動前寄發通知單與相關民眾,告知前往指定的篩檢活動場所進行篩檢服務。
 2-2、電腦系統掛號:作為民眾健康資訊系統的整合,可藉由聯結戶政資料庫及既有之篩檢結果資料庫,提供民眾進行重複受檢查詢與量身訂作的篩檢項目參考。
 檢索(1)身份證字號查詢。(2)過去生化檢查值及個人相關篩檢健康資訊。
 2-3、測量血壓、脈博及問卷:進行血壓脈博測量及個人資料之收集。
 2-4、身高、體重、腰臀圍、體脂測定:經由為民眾測量身高、體重及腰臀圍,進行肥胖指數(BMI)評估。
 2-5、口腔檢查:進行口腔癌及口腔癌前病變篩檢(口腔白斑及口腔黏膜纖維化)。
 2-6、抽血檢查:抽血主要進行下列檢驗項目,脂質代謝、肝功能檢查、腎臟功能檢查、糖尿病檢查、腫瘤標記、肝炎病毒標記、血液檢查。
 2-7、骨質密度檢查:進行骨質密度測定及預防骨質疏鬆症之相關宣導。
 2-8、視力檢查:配合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成人健康檢查政策所提供之民眾視力檢查。
 2-9、胸腔X光檢查:主要目的為替民眾進行胸部X光檢查。 
 2-10、糞便潛血檢查:目的為經由糞便潛血檢查(Fecal occult blood test, FOBT),為民眾進行大腸直腸癌篩檢。
 2-11、尿液檢查:配合成人健檢進行腎臟功能檢查及生理新陳代謝平衡相關等尿液檢查。
 2-12、醫師理學檢查:由醫師進行一般身體理學檢查。
 2-13、子宮頸抹片檢查:加強30歲以上三年以上未作抹片或從未作之婦女進行子宮頸癌篩檢。
 2-14、衛教及問卷回收:根據目前檢查結果進行衛生教育建立及宣導,並請民眾針對此次篩檢活動之檢查項目及辦理的優缺點進行滿意度調查及改進指導方針。
 2-15、整合性篩檢報告發放模式及時間:活動結束二週後上午8-11時,同地點聘請專科醫師為民眾做詳盡的報告解說及衛教,並將篩檢異常者轉介至各醫療院所專科醫師做進一步之診治。
 
 
6.疾病管制科為民服務作業
 
1. 輔導預防接種合約醫療院所作業事項
 1-1、對醫療院所疑難,應詳問事由並儘速處理,不得搪塞推諉。
 1-2、對醫療院所行文,應先考慮是否有必要,不得任意通知。
 1-3、對醫療院所輔導或抽查,應態度和藹親切,不得藉故刁難。
 1-4、輔導人員的服裝儀容應端莊整潔,並佩掛識別證。
 1-5、輔導人員到醫療院所時,應先說明身分及來意。
 1-6、通知醫療院所說明或補送資料時,應將時間、地點、補正資料、承辦人姓名說明清楚。
 1-7、答覆問題,應注意內容正確,並盡量口語化。
 1-8、醫療院所對法令規定不滿意時,應耐心傾聽並將問題記下反映相關單位。
 1-9、與醫療院所人員接觸時,除對案件相關情事做積極性意見外,應避免消極批評。
 1-10、訪查時如遇態度無禮,仍應以溫和公正的態度應對,避免發生正面衝突。
2. 建立醫療院所正確的疫苗品管觀念與守法精神
 為增進民眾健康福祉,加強醫療院所協助辦理預防接種,方便民眾就近獲得各項預防接種服務,合約醫療院所應確實負起疫苗冷運冷藏管理之責,確保疫苗品質及效價。
3. 輔導合約醫療院所作業流程
 3-1、定期查核(衛生所2個月/次.衛生局不定時)。
 3-2、會同衛生所主辦人或地段護士。
 3-3、洽詢醫院疫苗管理人說明來意。
 3-4、冷運冷藏設備實地操作,實務觀念。
 3-5、符合規定並記錄。
 3-6、不符規定於3天內改善衛生所人員再複查。
4. 預防接種服務
 本縣提供預防接種服務,衛生所預防接種工作標準流程如下:
 4-1、核對「預防接種前幼兒健康評估表」、「兒童健康手冊」、「健保IC卡」等資料
 4-2、測量身高、體重
 4-3、測量體溫
 4-4、醫師診查評估
 4-5、電腦資料輸入
 4-6、預防接種(三讀五對)及衛教諮詢
5. 辦理外勞健康檢查核備標準作業
 5-1、應辦理外籍勞工健康檢查時間,依據「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5-1-1、雇主應於丙類人員入國工作滿6個月、18個月、30個月之日前後30日內,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定期健康檢查。
 5-1-2、雇主應於收受指定醫院核發健康檢查結果15日內,檢具相關文件,送交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備。
 5-2、健康檢查核備應檢附文件
 5-2-1、申請書(如附件)。
 5-2-2、委託仲介公司辦理之委託書1份。
 5-2-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准聘僱外勞許可函及名冊影本各1份。
 5-2-4、衛生局前次健康檢查核備函、名冊影本各1份(工作滿6個月免附)。
 5-2-5、醫院核發健康檢查證明表正本1份。
 5-2-6、外勞名冊正本1式2份。
 5-2-7、掛號回郵信封1個。
 5-3、填寫申請書應注意事項
 5-3-1、請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同一文號)聘僱函申請外勞員額。
 5-3-2、名冊正本之基本資料務必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准資料一致,健檢醫院及健檢日期請確實填寫。
 5-3-3、申請書、委託書、正本名冊請加蓋雇主印章;醫院檢體表如有塗改請加蓋醫院校正章。
 5-3-4、檢送文件請依序造冊送本局。
 5-3-5、回郵信封請填寫申請人或委託者之住址以便本局公文送達。
 5-3-6、申請案件若「逾期健檢」或「逾期報備」,依健康檢查情形辦理,唯「逾期健檢」或「逾期報備」本局依法移送勞工局。
 
7.檢驗科為民服務作業
 
1. 辦理食品抽驗檢測(著色劑、保色劑、防腐劑、調味劑、抗氧化劑、漂白劑、過氧化氫、磺胺劑、甲醛、抗生物質、重金屬、農藥殘留、保溫、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營業衛生(游泳池池水微生物),臨床血清檢驗(梅毒、愛滋病),寄生蟲檢驗(瘧疾、痢疾阿米巴)等項目。
2. 提供公共衛生檢驗服務,其方法如下
 2-1、食品暨泳池水衛生檢驗送驗流程
 運用LIMS流程(如附件),食品衛生科將樣品登錄後送至檢驗科檢驗,再由檢驗科樣品管理員依不同檢驗項目寄送到中區聯盟實驗室(或本局實驗室) →進行派工→檢驗員領樣→進行檢驗分析→登錄檢驗數據至LIMS→科長審核→製作檢驗報告→報告許可。再由食品衛生科法規判定→製作結果報告。
 檢驗報告以17個日曆天內發報告。
 2-2、性病檢驗委外送驗流程
 2-2-1、梅毒陽性檢體由委外單位冷凍保存3個月
 2-2-2、陰性檢體檢驗完畢7天後滅菌銷毀。衛生所及其他單位以性傳染病血清免疫檢驗報告(如 附件)連同受驗血清檢體送至本局檢驗科,再由委外檢驗單位至檢驗科領取檢體,檢驗結果報告單送交檢 驗科審核再加蓋圓戳章交物流車送至衛生所。 
 2-2-3、AIDS疑陽性檢體則由委外單位送至本局疾病管制科轉至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複驗。
 2-3、食品衛生檢驗
 含申請、抽驗-微生物及化學添加物之檢驗。化學添加物檢驗係指:防腐劑、人工甘味劑、色素、農藥殘留量等。
 檢驗報告於17個日曆天內發報告。
 食品不符檢體之處理:不符檢體包括重量不足、包裝破損等檢體一律退回送驗單位。
 2-3-1、與規定不符檢體冷凍保存6個月。
 2-3-2、陰性檢體檢驗完畢10天後滅菌銷毀。
 
8.行政科為民服務作業
 
1. 30分鐘取件服務
 提供本縣醫事人員申請執業執照相關服務,其方法如下:
 1-1、訂定申辦流程(如附件)及申請表單(如附件)提供各醫事相關公會轉知會員,並建置於本局網頁供查詢及下載。
 1-2、建置「隨到隨辦」措施,受理執業執照申請案件。 
 1-2-1、由行政科櫃檯服務人員進行證照辦理服務。
 1-2-2、申辦歇業登記者,經審查文件符合規定者,輸入衛生署醫事管理系統。
 1-2-3、申辦執業執照核發、補發、換發者,經審查文件符合規定者,輸入衛生署醫事管理系統核發執業執照,約30分鐘繳費領照。
 1-2-4、30分鐘等待時間,提供奉茶服務,若民眾另有事待辦,亦可留下電話,本局於辦理完畢時,以電話通知領照。
 1-3、受理執業執照申辦案件時,如發現有資料不齊全需詳列明細交付申請人,以達到一次補齊的原則,可減少多次補退件之情形,亦可避免申請人及審查者之困擾。
2. 業務諮詢服務
 民眾至本局洽公或電話詢問相關公共衛生服務等事項諮詢及建議。
 2-1、親自至本局洽公或詢問相關公共衛生服務等事項,便捷服務中心人員以最親切之態度指引至業務科辦理相關等事。
 2-2、電話詢問者轉接至業務課主辦人員解答。
 2-3、民眾拿檢體例如藥物、食品至本局申請檢驗,請業務科至便捷服務中心與申請人員詳解。
3. 導引服務
 值日人員面帶微笑、語調柔軟,主動協助導引民眾協助申辦人準備文件及影印相關附件。
4. 健康服務
 民眾服務:有免費量血壓、身高、體重。
5. 客服專線服務
 設置民眾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695666,民眾對於公共衛生服務事項諮詢、建議或陳情,皆可透過本局成立免付費客服專線,專人受理、即時回應、專案列管、全程追蹤。
6. 櫃檯服務作業流程規範
 6-1、目的
 衛生局為基層公共衛生執行單位,本著「鄉親至上,服務第一」的服務理念,行銷民眾各項預防保健產品。衛生局之服務櫃檯即扮演著與民眾溝通之窗口,專責處理民眾諮詢、請辦衛生業務事項暨相關問題,為全面貫徹便民原則,即時回覆,提供親切、便利、效率的服務品質,特訂定本規範。
 6-2、櫃檯設置
 6-2-1、維持櫃檯整潔、清潔、名牌座置放櫃檯上。
 6-2-2、設置免費茶水(如飲水機…)杯子、垃圾桶,並執行奉茶服務。
 6-2-3、櫃檯周圍應設置桌椅供民眾使用(桌子上應放置老花眼鏡、文具等服務設施),提供申請案件表單,並製作表單範例供民眾參考。
 6-2-4、隨時保持服務空間內外環境整潔,並推動綠化、美化環境。
 6-3、同仁服務態度
 6-3-1、民眾進門時,櫃檯人員必須起立招呼示意,親切問候並詢問來意,以誠懇、熱心、專業及負責之態度服務民眾。
 6-3-2、同仁坐至櫃台後
 6-3-2-1、保持正確坐姿
 6-3-2-2、面帶笑容迎接洽公民眾。
 6-3-2-3、不可因洽公民眾身分而有不同對待,更不可與洽公民眾發生爭執而影響衛生局形象
 6-3-2-4、洽公民眾詢問或陳述時應耐心傾聽,倘不符合規定而無法受理時,先行登錄「民眾問題」,再轉由業務科進一步研議。
 6-3-3、服務對話過程中,面對洽公民眾須以柔和語氣說出如下話語:
 6-3-3-1、早(午)安!您好!如知對方姓名則以姓氏稱呼並問候,例如:張先生,早安;張主任,早安;張課長,早安。
 6-3-3-2、請問有什麼事可以效勞?或請問您今天要辦甚麼事?
 6-3-3-3、服務過程中使用「請」、「謝謝」、「對不起」、「請稍候」、「抱歉讓您久等了」。
 6-3-4、尖峰時段或民眾擁擠櫃檯,所內其他同仁應主動支援,減少民眾等候時間。
 
9.企劃資訊科為民服務作業
 
1.「糖尿病醫療照護團隊」
健保局與各縣市衛生局聯合推動「糖尿病共同照護網」,希望醫院與地方基層執業醫師能夠合作發展「糖尿病醫療照護團隊」,為病人做周全的檢查與治療照護。
2. 申請「彰化縣糖尿病共同照護網照護團隊及人員認證」為民服務標準作業
2-1、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認證基準」之規定,及申請加入彰化縣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需知,提供醫院與地方基層執業醫師合作,本局依此流程作業,共同為病人做周全服務。
2-2、申請資格:包括醫療院所之醫事人員,其團隊需含括醫師、護理師、營養師等,依其資格填列申請書。
2-2-1、個人填寫「彰化縣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初次認證申請書」。
2-2-2、團隊填寫「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療團隊申請表」。
2-2-3、展延認證者填寫「彰化縣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展延認申請書」。
2-3、應備證件:以下相關資料請備影本,含專業人員證書、執業執照、身分證、糖尿病衛教人員合格證書或「專業知識課程」筆試資格、糖尿病照護管理課程或(通識課程)證書、見(實)習證明、外縣市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認證證書。
2-4、函文至衛生局審查相關文件。 
2-5、本局再函文至中央健康保險局(中區分局)並副知申請之醫療院所及當地衛生所。
2-6、通過認證資格者發給照護網證書。
3. 提供便捷網路服務
服務台前設有舒適之桌椅,提供民眾無線寬頻網路的運用,讓洽公者不受網路線的束縛,隨時瀏覽所需資料及收發電子郵件。
 
10.衛生稽查科為民服務作業
 
1. 衛生稽查業務
 執行橫跨醫政、藥政、食品、菸害防制及營業衛生等衛生業務之稽查。
 1-1、衛生稽查業務執行
 1-1-1、衛生稽查科承接各業務科交辦執行之稽查業務。
 1-1-2、衛生稽查科受理各業務科填寫之派案單,經由衛生稽查科登記桌登記列管,依業務性質分類編碼管理分別為食品
 衛生(F)、醫政(M)、藥政(P)、聯合稽查(A)業務。
 1-1-3、交由衛生稽查科之各業務科窗口轉陳上級核可後,始分派稽查員執行任務。
 1-2、受理案件依性質分為緊急重大案件及一般案件
 1-2-1、緊急重大案件處理流程:由業務科主辦人員先以電話通知本科分派該區稽查員立即前往會同稽查,再補填派案
 單,俾利掌握時效。(詳細流程依「彰化縣衛生稽查業務派案流程」附件辦理)
 1-2-2、一般案件處理流程:分為緊急案件(須於1日內完成)及一般案件處理(1日以上),由業務科主辦人員填寫派案
 單後,交由衛生稽查科登記桌登記列管案號,傳真與電話確認區稽查辦公室已受理。區稽查辦公室回報查核資料,再由衛
 生稽查 科彙整稽查結果後回報業務科。
 1-3、結案:衛生稽查科登錄結案。
2. 新聞資料監測
 每日上午9時之前由衛生稽查科本部進行關於醫政、藥政、食品衛生、營業衛生及菸害防制等相關稽查新聞剪報之資料收
 集,以利即時介入處理或防範情況之擴大。
 2-1、收集:醫政、藥政、食品衛生、營業衛生及菸害防制等相關稽查新聞資料監測。
 2-2、分類:將新聞內容張貼於『新聞資料表』上,並依案件屬性分類辦理。
 2-3、依案件屬性分為ㄧ般案件、重大或緊急案件及其他案件。
 2-3-1、ㄧ般案件處理流程:將新聞資料列為例行稽查項目或稽查重點並陳核上級批示。
 2-3-2、重大或緊急案件處理流程:通知稽查員待命並緊急通報
 上級依照指示辦理,接收業務科派案單後會同業務課展
 開稽查查核工作,回報查核結果。
 2-3-3、其他案件處理流程:於科務會議轉知稽查員相關訊息。
 2-4、結案:衛生稽查科歸檔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