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自助式加水站林立,加水車也四處穿梭於大街小巷到民宅賣水,但加水站(車)販賣的水,你(妳)喝的安心嗎?
以往販賣盛裝水最常詬病的不外乎是加水站周邊環境髒亂、水源用自來水冒充山泉水、張貼誇大不實涉及療效的廣告…等,這些現象在本縣衛生局制定「彰化縣加水站(車)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實施後,將逐漸獲得改善。此自治條例於今年7月27日開始正式上路,為了維護廣大消費者飲用安全,現加水站(車)必須向衛生局提出申請,獲得許可後才能營業,且規範加水站(車)需設置衛生管理員,來維護其設備及環境衛生清潔。
那要怎麼分辨這加水站(車)是否有申請許可販賣呢?凡是經過申請許可的加水站(車),於販賣場所懸掛寫有「彰化縣衛生局許可加水站(車)」的白鐵板,上面註明「許可編號、日期、加水站(車)所在住址、業者名稱、衛生管理員、水源別、水質檢測日期」並張貼有效期限內的水質檢驗報告,明確標示「請煮沸,勿生飲」等;而衛生局將定期及不定期派員勘查加水站(車)環境衛生及設備維護情形,必要時抽驗其販售水,以保障水質品質。
衛生局呼籲,民眾往後請先留意欲消費的加水站(車)是否經過申請核准,才能買的放心,喝的安心。記得!一定要先煮沸後才能飲用喔!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稽查科 葉千慧(04)7115141轉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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