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之鑑定係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邀集相關醫學會、醫院、及專家學者等相關單位代表審慎研議通過所訂定之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身心障礙等級之規範辦理。
身心障礙者應經適當醫療,於確知無法矯治遺存永久障礙時,鑑定醫師再依其專業判定予以開立身心障礙者鑑定表。
近來偶有醫院鑑定醫師因開具不實證明,而遭法院起訴判刑之情事。衛生局呼籲身心障礙者應尊重醫師專業之判定,以免鑑定醫師身陷法規與醫病關係之兩難。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醫政課曾秀霞(04)7115141轉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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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之鑑定係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邀集相關醫學會、醫院、及專家學者等相關單位代表審慎研議通過所訂定之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身心障礙等級之規範辦理。
身心障礙者應經適當醫療,於確知無法矯治遺存永久障礙時,鑑定醫師再依其專業判定予以開立身心障礙者鑑定表。
近來偶有醫院鑑定醫師因開具不實證明,而遭法院起訴判刑之情事。衛生局呼籲身心障礙者應尊重醫師專業之判定,以免鑑定醫師身陷法規與醫病關係之兩難。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醫政課曾秀霞(04)7115141轉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