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中部4縣市開業醫師,週日休診,今起試辦3個月,每月看診少4天,病患得改赴大型醫院急診」乙事,彰化縣衛生局針對此事處理聲明如下:
(一)基層診所週日休診,首先應考量民眾就醫權益,據衛生局調查本縣線西、芬園、二水、溪州、芳苑、大城、竹塘等偏遠地區之鄉鎮,今年6月份基層診所開始實施「每月醫療費用合理申報上限」之規定後,只有大城鄉原有2家診所週日看診,6月份之後沒有診所看診,該局已商請彰化縣診所協會,協調偏遠鄉鎮之診所週日輪休,尤其大城鄉至少需有1家基層診所週日看診為宜,其餘偏遠地區之鄉鎮週日休診情形與5月份變動不大。
(二)衛生局再次重申,醫療院所雖於事先揭示休診時間,然對於急、重症之危急病人亦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否則依違反醫療法規定,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時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
衛生局葉彥伯局長表示,醫療院所休診,首先應考量民眾就醫權益並符合醫療法規之規定,又能兼顧醫師個人健康及照顧家庭,取得三方面的共識,達到三贏目標,才是縣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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