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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接種多合一疫苗須再口服小兒麻痺疫苗

  有關幼兒接種不活化小兒麻痺疫苗(IPV)或含IPV之多合一疫苗,依據衛生署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第45次會議決議,對於現行部分接種含IPV多合一疫苗之幼兒,因可能無法有效產生長久的腸胃道免疫力及提升群體免疫的效果,基於防疫考量,建議家長於接種2劑IPV或含有IPV的多合一疫苗(五合一、六合一)後,配合後續各項疫苗接種時程,至少再口服2劑小兒麻痺疫苗(OPV),另於國小新生入學時,可口服第3劑小兒麻痺疫苗(OPV)。
  
  衛生局呼籲接種五合一、六合一疫苗之民眾為了家中小孩健康,請配合至轄區各衛生所、合約醫療院所再口服2劑小兒麻痺疫苗(OPV)。

  衛生局表示嬰幼兒接種各項疫苗時,須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及健保IC卡,以利接種紀錄之完整及後續應接種劑別之辨識,並請家長將兒童健康手冊與戶口名簿一起妥善永久保存,以利入學、出國或其他各項健康查詢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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