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台中家禽運銷合作社使用疑似含頂新問題牛油製造之「正義固型油炸專用油」,生產裹粉預炸類產品(預防性下架批號:有效日期2014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13日),經本局清查結果,本轄下游業者均屬於批發商,7家批發商中,有3家進貨之「玉米奶酥」、「卡啦雞腿堡(原味)」、「卡啦雞腿堡(辣味)」、「A級棒腿」、「轟炸棒腿(原味)」、「轟炸雞翅」等產品均已售完,無法比對產品批號;3家現場未發現須預防性下架批號產品;1家尚有預防性下架批號產品「卡啦雞腿堡(辣味)」24箱(12包/箱)又11包,業者已預防性下架。
衛生局再次呼籲,食品業者若有販賣或使用到頂新及正義公司問題豬、牛油產品,依據食安法第7條第2項規定,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者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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