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本縣縣內救護車救護品質,本局自102年1月28日起至2月8日止,辦理縣內38輛醫療機構及非醫療機構(不含消防單位)救護車普查作業,且自本(102)年度起,經本局普查合格後,將發給普查合格證張貼於該車輛前檔玻璃右上方供民眾參考。 內容類型 重要議題 服務人員 洪淑琪 服務電話 04-7115141分機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