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加強包子饅頭專賣店、早餐店、傳統市場攤商及超市所販售之包子、饅頭抽驗,本次抽驗包括防腐劑與人工甘味劑各11件,上述食品如經檢驗結果有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等情形,衛生局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施麗貞(04)7115141轉702 內容類型 重要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