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歷史訊息)彰化縣衛生局加強藥局非法販售克流感稽查

有關29日台北市有藥局非法販售克流感一事,今早(31日)衛生局聯合稽查隊已針對轄內藥局,加強稽查克流感藥物是否依規定調劑及私下販售處方用藥情形等。彰化縣衛生局提醒民眾克流感為處方藥應經醫師診斷及開立處方箋方可至藥局領藥,民眾切勿自行購買,藥局亦不得無處方販售。依據藥事法第50條規定藥局、藥房無處方箋販售藥品,違者將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圖為98年8月31日稽查某藥局時拍攝)。
聯絡人及電話:嚴媚馨 8281243

內容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