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計菸害防制職場自評表,請公部門、事業單位及各工(公)商團體業者檢視自身場所是否符合新修正菸害防制法規定,並隨時注意門口明顯處需張貼全面禁菸海報, 為掌握各單位自評情形,本局要求回寄本局,各單位均踴躍配合。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保健課黃家柔(04)7115141轉506 內容類型 重要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