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為照顧消費者的權利,加強辦理傳統市場及超市、攤商販售包子、饅頭抽驗,本次抽驗件數計防腐劑11件、漂白劑12件,上述食品如經檢驗結果有違反食品法規彙編之使用範圍及用量等情形,衛生局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聯絡人與電話 施麗貞(04)7115141轉702 內容類型 重要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