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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衛局嚴格把關:大統油銷毀原則,不能再製成食品

邇來民眾以電子郵件、電話、信件等向本局建議,關心「有關大統長基油品回收之後續銷毀,不應由廠商自行處理」乙事,本局回應如下:
一、本局要求大統長基公司於11月7日前繳交油品回收結果報告,且須具體提出回收品項、規格、數量、回收來源等,因本次數量龐大範圍廣,需要較多之工作天,若大統長基公司未如期繳交回收結果報告,本局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再開罰。
二、查獲的大統長基有94個品項產品違規,其中違法添加銅葉綠素的有34項,涉及假冒的有8項,共42個品項依規定必須銷毀。大統長基要銷毀與標示不符的品項,業者都必須提出「後續作業計畫書」送衛生局審核,原則是不能再被當成食品。
三、違規產品之銷毀或轉作非食品之作業,均須經本局及相關單位同意並在監督下作業,以避免違規產品回流供食用,再次危害民眾健康之情事,前述銷毀所需之費用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由業者支付。
  在查處期間,本局非常感謝全國民眾經由電話、電子信箱、信件之加油與肯定,大統黑心油品事件,本局仍將堅持「做對的事,勇於任事」,除持續查處及嚴謹把關回收違規產品之處理外,並密切配合消保單位審慎處理消費者事件,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附件下載:感謝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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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婉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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