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歷史訊息)化粧品製造工廠設立稽查

  化粧品製造工廠設立,應具備「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規定之基本條件及共同設備,並依產品劑型設置所需器械。
  本縣衛生局會同彰化縣政府建設處等單位進行化粧品製造工廠會勘稽查,現場查核產品製造日期(批號)打印裝置。

 

內容類型
服務人員
簡向岑
服務傳真
(04)7116508
服務電話
(04)7115141轉402